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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实施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项目

职教圈 2021-07-03


2012年以来,江苏省开展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着力构建从中职、高职、到应用本科的人才培养体系,参与试点的相关学校积极探索,在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教学改革、校企深度合作等方面取得了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成果。


为全面深入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经研究,从2019年开始实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应用型本科院校,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部分参与建设的技工学校学生须在“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学籍备案。


二、项目内容


(一)中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由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共同承担。


(二)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由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共同承担。


(三)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由高等职业院校与应用型本科高校共同承担。新增项目的高职申报院校须为省级示范及以上高职院校和部分综合实力强的地方职业大学、师范专科学校,合作本科院校须为公办本科院校。


(四)高职与普通本科“4+0”联合培养,由高等职业院校与应用型本科高校共同承担。以开展合作的本科院校名义招生,四年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全程培养,颁发合作本科院校毕业证书。此项目根据现有合作院校实际作适度调整。


三、项目实施


(一)专业要求。申报专业必须是往年招生生源充足、中高职衔接质量较好、办学特色明显的专业。“3+3”和“3+4”项目申报中职专业原则上应为省级品牌特色专业或示范专业。“3+2”项目申报专业应为省级品牌专业、省高水平骨干专业等,主要面向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所明确的十大重点发展领域。


(二)招生规模。“3+3”项目每所高职院校招生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招生规模的30%,合作中职校原则上不超过5所,与一所中职学校合作专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每个合作专业招生数不超过80人(2个班)。


“3+4”项目每所中职学校合作本科高校一般不超过2所,同一合作学校合作专业不超过2个,每个合作专业招生数不超过35人。


“3+2”项目和“4+0”项目每个合作专业招生数不超过60人。


对2018年未完成招生计划数50%的申报项目不再继续支持立项。


(三)入学条件。“3+3”项目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参照当地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确定;“3+4”项目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当地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农林牧渔大类专业可适当放宽入学条件。“3+2”、“4+0”项目列入高职院校省内统招。


(四)校企合作。申报项目需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企业参与。合作企业全程参与中高职阶段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制订,并提供项目学生顶岗实习和一定比例就业岗位。


(五)教学要求。合作院校紧密联系行业企业,确定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细化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培养要求,形成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参与中职起点的“3+3”、“3+4”项目的高等院校必须在中职教学阶段向中职学校每学期派出教师讲授或指导中职学校教师讲授核心课程,监督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方案实施。


(六)转段要求。有转段要求的项目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教职〔2014〕31号)实施转段升学工作,加强过程性考核,并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向学生及家长公布转段升学方案。中职起点的“3+3”、“3+4”项目学生通过转段录取后须进入项目相应高校学习,不得转报其他学校。“3+3”项目中职阶段第6学期可实行中职与高职学校共同管理,统筹安排顶岗实习或中高职衔接课程。“3+4”项目的转段学生须参加全省普通高校对口单招统一文化课考试。


四、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中职起点的“3+3”和“3+4”项目的统筹协调,严格审核申报项目,对招生不稳定,高校参与度不高、校企合作不紧密、中高职衔接课程体系不健全的不予推荐申报。尤其对近两年在招生或管理方面有不规范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不予申报。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项目实行项目制管理,牵头高校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及实施。合作双方学校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及时解决建设工作遇到的问题,加强对招生录取、教学考核、转段升学等环节的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省教育厅将定期对项目学校开展现场教学视导,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对于评估结果较好的项目学校,省教育厅将在安排有关资源时给予相应支持;对于评估结果较差的项目学校,将取消继续参与申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项目的资格。


五、材料上报


“3+3”和“3+4”项目申报材料由中职学校所在地的设区市教育局统一汇总上报。“3+2”和“4+0”项目申报材料由牵头本科高校汇总上报。申报材料包括:2019年现代职教体系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1)和2019年现代职教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两份)。


电子版和纸质材料请于2019年4月19日前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联系人:张赟,联系电话:025-83335676,电子邮箱:zhangy@ec.j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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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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